自《煤礦井下職工十項權利》出臺后,為了使員工人人熟知安全生產“十項權利”,鼓勵員工切實行使自己的安全生產權利。日前,鴨口公司在全公司范圍內廣泛宣傳《煤礦井下十項權利》,以多種形式、方法組織廣大員工對“十項權利”進行認真學習,進一步提升了員工的安全意識,促進了該公司安全生產的健康發(fā)展。
《煤礦井下職工十項權利》是指帶班人員不下井,工人有權不下井;帶班人員早出井,工人有權早出井;安全隱患不排查,工人有權不作業(yè);管理人員違章指揮,工人有權不執(zhí)行;沒有安全措施,工人有權不開工;不組織班前安全學習,工人有權不下井;未進行“三位一體”(班長、安全檢查員、瓦斯檢查員)安全檢查,工人有有權不開工;監(jiān)測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安裝不到位、運行不正常,工人有權不開展;不配全合格的勞動保護、防護用品,工人有權不下井;避災路線不標識,工人有權不下井。為了在全公司形成學習“十項權利”的濃厚氛圍,該公司工會在公司領導辦公室、區(qū)隊領導辦公室、員工學習室、宿舍、澡堂、工作場所、文化長廊、井口信息站等場所張貼和懸掛《煤礦員工十項權利》宣傳單和標語,并在各區(qū)隊班前會上認真組織員工學習煤礦安全生產“十項權利”的內容,讓每位員工都能熟知和行使自己在安全生產中的“十項權利”,以達到杜絕各類事故的發(fā)生,為安全生產奠定的堅實的基礎。
編輯 王莉